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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小学入学指南

2021年武汉东湖高新区(就是东湖新技术开发区)的小学入学指南,大家可以参考。

021年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小学入学指南"

(一)入学条件

1.年龄范围

2014年9月1日—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。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,须办理缓学手续(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);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满6周岁,不符合入学条件。

2.入学对象

(1)户籍在东湖高新区的适龄儿童;

(2)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,随监护人(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,下同)居住在高新区,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;

(3)港澳台适龄儿童,随监护人居住在高新区,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;

(4)在与洪山区入学插花区域,属高新区入学范围的适龄儿童,户籍或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住址一致。

(二)登记平台

1.登记时间:5月17日—5月21日。

2.登记方式: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在《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》进行登记(以下简称区平台)。区平台网址:http://ggjy.wehdz.gov.cn/

(三)提供资料

说明:本方案中所指房产指普通住宅,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、loft公寓、写字楼、商铺、厂房等。所需资料包括:

1.辖区内有房产的:

(1)户口本(属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,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居住证,户籍或居住证住址与房产地址一致,复印件上注明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)。

(2)房产证(含不动产证、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自建房证明或还建房证明等。属不动产证、房产证、购房合同的,需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,供现场审核时使用,具体查询方法见平台政策栏上的公告;属自建房的,需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;属还建房的,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,需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还建证明;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的,需提供拆迁还建相关证明、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,注明门牌号码,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)。

(3)医学出生证明。

(4)儿童预防接种手册。

2.辖区内无房产的:

(1)户口本(属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,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居住证,户籍或居住证住址与房产地址一致,复印件上注明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)。

(2)租房合同(另附房产证明、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产权人联系方式)。

(3)医学出生证明。

(4)儿童预防接种手册。

(四)审核资料

1.线下初审(5月22日—25日)

线下初审分学校初审和第三方初审,同步进行。学校打印新生注册名册,对照上传的资料图片,初步核查信息真实性,并做好记载,不进行平台操作。第三方(公安、房管部门)初审,由区教育局提供新生注册信息,由第三方核查户籍(居住证)和房产的真实性,核查结果反馈给区教育局,区教育局再反馈给学校。

2.线上审核(5月26日—27日)

学校依据区教育局反馈的核查结果和学校线下初审的结果,对平台注册的资料齐全、信息核查无误的学生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无法再修改,不通过的填写原因。

3.现场复审(5月28日)

原则上以线上审核为主,学校对资料不全或有待现场核实的学生可以进行现场复审。现场复审时,要根据家长提供的资料原件,再比对平台信息及上传资料图片,结合学校初审和第三方初审的结果,作出信息真实性判别,并在平台进行相关操作,留存复印件。

如因材料造假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将列入黑名单,高新区不再为其提供学位。

4.线上终审(5月29日—30日)

区教育局比对学校审核结果和第三方核查结果,确认无误后,在平台上完成终审。

(五)划定范围

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分布、学校规模、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因素,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。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,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。

(六)入学安排

1.基本原则

(1)户籍(户主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)和房产证(监护人拥有100%产权)一致的,即“人户合一”的学生,安排对口入学;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,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。

(2)统筹安排原则:按照户籍与房产对应的A类、B类、C类、D类、E类顺序安排入学。

A类: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,其户籍和法定监护人(指父母)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(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),即“人户合一”。

B类: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,其法定监护人(指父母)房产在服务范围内,且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(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)。

C类:符合A类或B类情况的适龄儿童,但法定监护人(指父母)在服务范围内的房产(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)学位已被使用过。

D类: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、社区公共户、空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(不需要办理居住证,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)。

E类: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,随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,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(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)。

(3)继续实行分学段学位限制政策(即小学阶段同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,初中阶段同一套房产三年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,同一家庭二孩除外)和“两证”(即户口和不动产证)未满一年不确保对口入学的政策。

2.安排办法

(1)A类学生,安排对口入学。“两证”未满一年的,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,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统筹安排入学。

(2)B类、C类、D类、E类学生,均属于户籍与房产证不一致情况,由区教育局按顺序依次统筹安排入学。

(3)户籍在高新区,因旧城改造、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,在居住片区范围内的,原则上回户籍所在片区登记入学。确有困难的,其监护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拆迁合同、未还建证明等)的,先在户籍所在片区登记注册,7月26日后再向实际居住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,参照D类学生,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。

(4)港澳台适龄儿童,其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(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)的,监护人在居住地有房产(监护人拥有100%产权)的按B类学生统筹安排入学,无房产的按E类学生统筹安排入学。

(5)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均与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同一户口本上,并长期居住在一起,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内无住房的,如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,按C类排序靠前的原则,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;如统筹到片区内学校,则同时锁定其祖父母(外祖父母)的房产学位。

原创文章,作者:小头爸爸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bbmovie.cn/index.php/2021/06/13/2021wuhandonghugaoxi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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